钻孔施工:采用世界先进的钢筋混凝土钻孔机械。利用自身机体小,操作灵活之特点,在钻孔施工中以速度快、精度高、低噪音、无震动、无粉尘污染之优势,达到环保要求,且能适应不同施工环境要求,不受施工空间限制照常作业。它的施工范围孔径为6MM—1500MM,深可达10米。适用于普通管道空钻孔、排孔钻孔、超大孔径钻孔、超深度钻孔及倒吊、斜度钻孔等。
技术特点
无震动,噪音低,环保、不扬尘、无飞沙走石,不影响钢筋和混凝土之间粘结力,结构不会产生微裂缝,方法简单、可随意切割洞口对周围环境无损坏,效率高,可节约大量工期。
加强对拆除工程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
1.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拆除工程(指建筑物和构筑物)要建立健全制度,实行统一管理,明确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拆除施工。
2.拆除工程施工,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以及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3.拆除工程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按相应的等级规定承接工程,严格杜绝越级承包工程和转包工程。需要变更施工队伍时,应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拆除工程的技术规定
1.拆除工程在开工前,须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操作规程和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工程负责人须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规程向参加拆除的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
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热设备等干线,支线切断或迁移.
4.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上操作.
5.拆除区域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6.拆除建筑物,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严禁几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部分的倒塌.
7.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
8.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进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须在所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重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9.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度的1/3,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3)建筑物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所有人远离至建筑物高度2倍以上的距离后,方可进行.
(4)在建筑物倒塌范围内若有其他建筑物时,严禁采用推倒方法.